成都二手房买卖流程(成都二手房买卖流程时间)

1.买卖双方初步协商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日期等事宜。买卖双方应持房产证原件或抵押合同原件到档案大厦国土资源部查房档案。

2.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协商房价、定金、首期款、赎回费、转让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付日期和违约责任。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并向中介公司支付定金。

3.卖方与担保公司到公证处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资金监管和贷款申请。

4、买方向抵押银行基金监管账户支付首期款,买方和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基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同意向买方出具贷款承诺书。

5、赎楼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6、房屋转让买方与担保公司到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提交房地产转让申请,担保公司收到收据。

7、买方与担保公司签署收据支付窗口领取产权证书,并在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进行抵押登记。银行将第一笔款项交给卖方。新产权证书抵押登记后,银行将扣除赎回贷款后的贷款交给卖方。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转让,买方领取钥匙。

1、土地情况是否清楚。使用寿命,如果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为40年,业主已使用10年以上,政府可以免费收回。转让是指业主已支付土地转让费,买方有权对房屋享有相对完整的权利。

2.房屋产权是否明确。买方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一般无效。有些房屋有许多共有人。如果只有一些共有人擅自处置共有财产,买方应与所有共有人签订房屋销售合同。

3.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业主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对买受人来说风险很大。业主可以抵押或转售房产证,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子进行交易。

4.交易房屋是否出租。一些二手房转让时,买受人很可能得到一处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意转让手续,不注意是否有租赁,也就是说,房屋销售合同不能与先建立的租赁合同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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